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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牌无证还酒驾?胆子简直不要太大!

交警一线 汕头交警 2022-10-13




无证驾驶、酒驾、无佩戴安全头盔、驾驶无号牌摩托车上路,这其中任何一条都算得上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了。可有人却偏要以身试法,错上加错。近日,潮南区一男子就一次性把这些交通违法行为犯了个遍,结果只得自食苦果!





1月2日上午,交警潮南大队一中队民警正在峡山街道拉芳路口执勤。8时30分许,潮南人康某驾驶着一辆无号牌三轮摩托车出现在了民警视线中。


发现康某没有佩戴安全头盔,民警随即将其拦下,一靠近却发现其身上散发着浓烈酒气。

你喝酒了?

我是昨晚喝的了。


民警对其进行酒精吹气测试,检测值为75mg/100ml,已达酒驾标准。


我昨晚22时许自己在家喝了两瓶啤酒,今早8时左右才从家中出门,没想到还会被查。——康某


民警要求康某出示证件接受检查,但康某却支吾了半天,拿不出驾驶证,民警再三追问下,才坦白自己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



无证+无牌+无佩戴安全头盔+酒驾=?

身负这么多违法行为,

还大摇大摆地骑着三轮摩托车上路,

这难道就是“酒壮怂人胆”?


目前,康某已被交警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。


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就上路,康某会面临什么处罚呢?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规定: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,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。


酒后开车与醉酒开车,又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?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一条规定:“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,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,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。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,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,处十日以下拘留,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。


醉酒驾驶机动车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


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,处十五日拘留,并处五千元罚款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


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,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,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。

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,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”


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:一、春节将近,亲朋好友聚会增多,在饮酒助兴后,请您一定谨记喝酒不开车,开车不喝酒,保障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。安全驾驶,平安回家!二、无证驾驶害人害己,未取得驾驶证或驾驶证因特殊原因无法使用时切勿驾车上路,出行时最好选择其他交通工具或找人代驾,千万不要无证驾驶,以身试法。 

(转载请注明来源:汕头交警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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